在了解到同伴小吴拥有加拿大国籍后,小许萌生了走捷径的想法:加拿大承认同性婚姻,如果自己能够说服小吴和自己“假结婚”,不就可以顺利移民了吗?
小许最终移民失败。3月19日,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审理了一起因移民失败追讨“移民费”所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并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
“假结婚”移民失败
男子小许、小吴(加拿大籍)和小刘(案外人)是多年好友, 2017年三人合伙出资购买了一处价值220万的南京房产,其中小吴出资55万元。该处房屋经预告登记后,没有办理产证,权利人登记为小许。
多年来,小许一直有移民情怀,却没能实现。在小许的一再恳求下,小吴答应帮助其移民,双方约定小许支付给小吴40万元用于办理移民事项。
2018年初,小许支付给小吴首笔移民费用22万元。之后的几个月里,小许不时收到小吴关于办理移民事项进展的微信。
本以为多年夙愿将一朝实现,然而在最后关头,小许被加拿大移民局拒绝。事后,小许要求小吴退还付出的22万元移民费,遭到小吴拒绝,两人关系逐渐恶化。
2019年1月,小吴率先在外地法院起诉小许,声称自己在合伙买房投资的过程中,曾多次提出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关于投资房屋的各方权利义务,但是小许始终以各种借口推诿,因此自己要求退出合伙关系,要求小许返还自己当时购买房屋出资的55万元,最终审理该案纠纷的法院支持了小吴的全部诉请。
收到判决后的小许越想越恼火,移民没办成,还要返还小吴的投资房款,于是“以牙还牙”将小吴告到上海虹口法院,要求小吴返还支付的“移民费”22万元。
法官调解,双方各让一步
审理中,小许表示当时给付22万元的前提是,小吴能成功帮助自己办理移民,而今移民失败,应当退款。
小吴则辩称,当初双方就移民事项主要通过微信沟通,根据聊天记录,自己返还款项的前提是小许必须与自己签订书面的关于前述房屋的三方投资协议,而小许始终没有行动。况且在帮助小许办理移民事项时,自己也耗费了大量金钱和精力,甚至不惜搭上“婚姻名声”,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不同意退还钱款。
双方矛盾尖锐,法庭上各执一词,情绪激动。
结合双方的庭审陈述和现有的微信聊天记录,法庭认为小许和小吴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是鉴于双方的口头约定,实际上已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该约定的目的是成功办理移民,小吴的义务是为小许成功办理移民,小许的义务是支付相应费用,然而,办理移民的目的显然已经无法实现。法官耐心释理后,两人最终同意以调解方式解决本案纠纷,双方各退一步,由小吴返还给小许11万元。该案至此案结事了。
针对本次调解,主审法官表示,中国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间财产关系的协议。本案中,虽然双方系因“假结婚”移民而引发的纠纷,但并不涉及对婚姻等有关身份关系的认定,因此本案对原被告之间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协议关系进行认定并无不妥。
此外,原被告双方虽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协议,但因彼此有频繁的微信聊天记录,双方均认可小吴收到小许22万元费用,本案中,小许的移民目的已然无法实现,小许起诉要求小吴返还已付款项,法院根据公平原则综合双方履约情况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双方各承担50%款项的调解方案,对双方都较为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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