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我用‘警察’的身份罩着你,但你要给我保护费,还要为我免费服务。”
大伟对“卖淫小姐”阿梅说。
大伟冒充警察的身份招摇撞骗,竟是为了嫖娼不花钱。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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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28日,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大伟涉嫌招摇撞骗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招摇撞骗
初中文化的大伟,学历不高,平时自己做点买卖度日。
去年11月17日,大伟心生一计打算冒充警察嫖娼,
他驾车在街上闲逛,一双眼睛搜索路边的女子,伺机寻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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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兜转转几圈后,大伟在某小区内,看见独自站在院内的阿梅,便怀疑阿梅是“卖淫小姐”,
大伟立即上前,谎称自己是某派出所的民警,让阿梅拿出身份证,要核实身份信息。
阿梅赶忙将身份证拿给大伟。
看到阿梅惊慌失措的样子,大伟内心窃喜,感觉她就是自己要找的目标,随后将阿梅带上车。
大伟称可以让阿梅在自己管辖的区域内从事卖淫活动,
但是,每个月要交纳保护费,还要免费为他提供性服务。
大伟向阿梅承诺,可以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充当阿梅的保护伞。
阿梅只能答应。随后,大伟拉着阿梅驾车至某地下停车场与之发生了关系。
落入法网
11月18日,冷静下来的阿梅感觉事有蹊跷,她怀疑大伟的身份有问题。
思索后,她选择了报警。
接警后,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分局根据阿梅提供的相关信息,
通过监控大伟的车,顺藤摸瓜,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大伟,
并于11月20日在一馍馍铺门口将其抓获。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依法讯问了大伟,
听取了大伟及律师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文件材料。
大伟认罪认罚,据大伟交代,他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只是为了不想付嫖资。
今年4月10日,大伟因犯招摇撞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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