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孙明宇和妻子吴娟办了离婚手续,结束了两人16年的婚姻生活,但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离婚第二天,意(惊)外(喜)发生了——孙明宇发了“一笔横财”,妻子吴娟坐不住了,为此,两人还闹上法庭。
原来
吴娟与丈夫孙明宇
及其父母住在一起
夫妻俩都没有固定工作
公公婆婆开了一家小茶馆
夫妻俩人就在老人家里
一直“啃老”
谁知
天降横财
也不知家里谁买了彩票
竟然运气爆棚中了大奖
吴娟在离婚的第二天
她朋友给她打电话
这才知道
前夫去兑奖这回事
于是她便找到孙明宇询问
孙明宇说中了460万元
(网络配图)
但他说:
这是自己母亲之前所买的彩票
不能给前妻分
为此
吴娟一纸诉状
将前夫孙明宇告上了法庭
重庆梁平县人民法院经调查审理,买彩票的时间确实是在吴娟与丈夫孙明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确认彩票为孙明宇母亲李某购买,奖金归李某所有;但鉴于原告吴娟与丈夫孙明宇在婚姻期间均无固定工作,与第三人李某共同生活,共同经营茶馆,茶馆收益以及第三人的养老金共同用于家庭开支。因此,买彩票的钱应视为家庭开支,彩票奖金应当平均分给四位家庭成员,故判决吴娟分得彩票奖金115万元。
一审判决后
吴娟不服,提出了上诉。最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二审判决,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书;孙明宇应当给付前妻吴娟人民币230万元。
二审法院认为
该彩票是由孙明宇购买,是其和吴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故孙明宇应当向吴娟支付彩票奖金的一半2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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