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一名博主发布微博称:我想让长城知道我还爱你,很爱很爱……并配了两张照片。其中一张为一女子在长城上的自拍照,另一张照片中长城的两块砖上分别被刻画上“×雪颖”“×梦×”的人名,中间还有一个心形图案。
5月10日,北京市慕田峪长城景区报案。当天下午,慕田峪派出所传唤当事人进行调查。景区负责人通过票务预订系统查询,发现当事人不满18岁。
5月13日,慕田峪长城官方微信公布了涂字事件的后续处理结果——
5月10日,慕田峪公司发现,网上曝出有游客疑似在慕田峪长城十四号台(据查实际在7号敌楼)出现不文明行为的图片,公司第一时间到现场核查并向公安机关反映。经公司核实,当事人李某(女,未成年)微博所发图片实为涂字行为,在慕田峪长城7号敌楼处,初步判断为用石灰块涂写在墙体上的,公司文物保护部门在咨询上级文保部门意见后,已对该涂字处进行保护处理,主要为使用抹布和清水对涂痕进行了擦除,对长城砖本体未构成实质性损害。
5月12日,当事人李某在家长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鉴于其是未成年人,系在校学生,行为未对长城造成实质损坏,且主动认错悔过,公安机关决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当事人李某于当天下午再次来到景区,表达自己对在长城涂写造成的后果的悔恨和歉意。为使其充分了解到破坏长城的严重性,保护长城、保护文物的重要性,慕田峪长城景区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还让其跟随景区的文保管理者一起再次登上长城,逐一去查看、去感受那经久以来留在长城上的累累刻痕对长城造成的伤害,并让其亲身参与到对长城乱涂乱画的清理中。
当事人李某也表示“通过这件事,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今后一定会加以改正,也希望其他人不要跟我一样,希望大家都能热爱长城并保护长城”。
为了正面引导游客保护长城的同时,满足游客纪念自己来过长城的迫切需求,2014年开始,慕田峪长城景区陆续在5号、10号、北铺房(14号敌楼北侧)设置了3处“涂鸦墙”,以供游客留下自己的墨宝。“涂鸦墙”每季度更换1次,这样游客就可以尽情书写了。
以长城的永固比喻爱情的不渝,的确很有创意,只可惜,在长城墙体上用灰石刻字示爱,带给长城的却是无可挽回的创伤。一个对法律无敬畏之心的人,一个以爱的名义损毁长城的人,真的知道什么才是最值得珍惜的吗?口口声声“爱他”,为什么不爱长城?
修建长城不易,保护长城更难。国家和社会各界对保护长城不遗余力,北京市还专门出台《长城保护管理办法》,把保护长城的责任具体到人、资金落实到位。
4月6日,八达岭特区办事处实施《关于对破坏八达岭长城景区文物行为的惩戒办法》,对刻划、故意损坏等七类破坏文物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建立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黑名单”制度。慕田峪长城不妨照方抓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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