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院透露该团伙2宗案例。其中一宗涉及至少4省,被告人王某的表姐患急性尿毒症需要做肾脏移植手术,王某遂委托身在云南昆明的被告人张某找寻肾脏来源,承诺事成之后支付55万元(人民币.下同)报酬。张某于是在聊天软件QQ的一个“肾病移植群”联络到身在湖南长沙愿提供肾脏的陈某,陈某在其旨意下体检并配型成功。及后,张某利用QQ群授意被告人周某安排手术团队和地点。
手术前,张某安排卖肾的陈某、王某及其接受移植的表姐等人到山西太原,自己亦从昆明赴太原,而后自王某取得8000元转交予周某,令后者在QQ上购买手术用品。周某还联系陕西神木县某医院进行手术,并与张向王某预支5万元用于办理住院等,张另安排护士吴某、茶某从昆明赶至陕西神木县。另名被告高某将陈某从太原带至陕西神木县,但最终因未能请到麻醉师,手术未能成功进行。
第二宗案例中,张某许诺收费55万元为身患尿毒症和肾衰竭的李某进行肾脏移植手术,李某前往昆明某医院等待手术,并向张某支付10万元定金。张某联系到浙江省仙居县的丁某提供肾脏,又联系了医生史某的手术团队。随后,张某租用安徽省六安市某小区房,安排被告人王某1、赵某改造成简易手术室,将其自行购买或租用的各种药品、器材搬到此房,张某联系了某医院医师身份的被告人姜某、吴某(与前述案件吴某非同一人)协助手术,许诺给予报酬。
卖肾者入出手术室被蒙眼
张某还安排被告人桑某前往合肥市某医院办理李某移植肾脏后的住院手续,安排相关人员前往合肥租用商务车用于李某术后转院,并派人到合肥火车站附近接上卖肾的丁某,将其蒙眼带至手术地点。张某联系好手术团队到达手术地点后,让被告人姜某再带一名可以上手术台的备用医生,一同抵达手术地点。手术团队在被告人姜某、吴某和备用医生的协助下完成肾脏移植手术,该团伙成员将李某转至合肥市静安某医院,沿途由被告人吴某照顾。
张某等人收到李某家属的报酬后,先后分给医生史某团队约25万元,分给其他集团成员5000至20000元不等。事后,张某还安排其他团伙成员丢弃手术废弃物、藏匿手术相关药品和器械。丁某初步恢复后,张某支付丁某55800元报酬,并驾车将其蒙眼送至合肥某处。
卖肾后感懊悔报案10人被拘皆获刑
丁某卖肾后回到家中感到后悔,遂而报案。警方先后在太原、昆明、安徽等地拘捕10名被告人,医生史某则在逃。
法院指出,被告人张某、周某以及参与手术、护理、手术室装修等行为的其他8名被告人分工合作,行为均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其中张某、周某起组织、策划作用,是主犯。其他8名被告人明知他人组织有偿肾脏移植手术而参与并提供帮助、从中获利,是从犯。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某4年半刑期,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周某3年刑期,并处罚金8万元;其余8被告分别被处1年半至2年半不等刑期,并处相应罚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新闻仅为传播即时消息为目的,不确保内容准确或真实性,文章也不代表本网立场。如文章有错误或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联系邮箱:info@idomedia.ca
网友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