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北京市丰台区副区长周宇清等人被通报免职后,又有3人因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失职失责等问题而被通报处分。
6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援引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称,6月15日,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对丰台区有关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初步调查和处理情况,通报后,市纪委监委调查组继续深入调查。
经查,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丰台区于今年年初专门成立区新发地专班,负责指导督促新发地批发市场落实防疫工作要求;丰台区花乡专门成立乡新发地专班,与区专班对接,负责做好新发地批发市场防疫工作。丰台区卫健委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区疾控中心开展辖区内环境消杀等防疫工作。
调查发现,在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的情况下,相关责任人员未能做到毫不松懈地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不到位,擅自放松工作标准,对责任范围内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不力,督促落实监测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不到位,未能按照标准对市场环境开展消杀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不纠正、不处理、不上报,存在落实“四方责任”不到位、执行“四早”要求不力的问题,工作严重失职失责,对新发地批发市场聚集性疫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经北京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经丰台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区新发地专班负责人贾琦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曹苁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给予丰台区花乡副乡长、花乡地区办事处副主任、乡新发地专班负责人杨继军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通报还提到,“北京市纪委监委将继续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据《北京日报》6月15日报道,14日下午,北京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关于对丰台区有关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初步调查和处理的事项。市委书记蔡奇主持会议。
报道称,6月11日以来,北京市连续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确诊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和大数据溯源中,发现均有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活动史或有关人员接触史。6月13日,市纪委市监委成立调查组,针对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进行调查。经查,丰台区副区长周宇清、丰台区花乡党委书记王华、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总经理张月琳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落实“四方责任”不到位、“四早”要求不力、消杀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经市委常委会研究,给予周宇清免职处理,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此外,
经丰台区委常委会研究,给予王华免职处理;责令有关单位免去张月琳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总经理职务。
市纪委市监委调查组将继续深入调查,依据调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6月24日下午,北京市卫健委主任雷海潮在北京市召开第131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表示,6月11日出现第一个病例以来,从6月11日到6月23日24时,北京市累计报告了256例确诊病例。
雷海潮介绍称,从临床严重程度来看,在这一次疫情当中,到目前为止,以普通型的病例为主,一共是193例,占了75.4%,其次是轻型的病例,有53例,占了20.7%,危重症的病例有3例,重症的病例有7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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