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21岁的咖啡师学徒邓智乐被控于去年9月21日在屯门大会堂外焚烧国旗,他早前承认一项“侮辱国旗罪”被判处240小时社会服务令。香港“东网”7月10日报道称,香港律政司事后就刑期提出复核申请,案件今(10日)于屯门法院处理,法官改判被告监禁5星期。
据港媒此前报道,去年9月21日下午,香港康文署职员通过监控视频发现有人扯下屯门大会堂外的五星红旗,其后被告和两名不知人士摊开国旗点燃,再践踏国旗后离去。同日晚约10时,有人在元朗非法集结,警方驱散激进分子时,在凤琴街见被告形迹可疑,于是截停搜查他,搜获火枪、白电油和手套等物,其后将被告拘捕。
其后,邓智乐被控一项“侮辱国旗罪”,案件早在去年9月23日在屯门法院审讯,邓智乐获准以5000港元现金保释。11月27日,案件在屯门法院再次审讯,控方新增一项“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1月9日,控方在开庭时称,就“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香港律政司决定不提证供起诉,撤销控罪。
今年4月15日案件在屯门法院判刑,法官判处他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律政司后于5月4日就有关案件向法庭申请刑期复核。
另有港媒报道,根据资料,律政司此前也曾就侮辱国旗案申请刑期复核,一名21岁跟车工罗敏聪去年9月在沙田新城市广场践踏国旗,再把国旗及垃圾手推车推进水池,去年10月被判处200小时社会服务令。其后,律政司向上诉庭提出复核刑期,4月24日上诉庭颁布判词批准申请,改判被告即时入狱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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