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居于满地可的临时外劳在海外的华裔同居配偶,近日因团聚事由获加拿大移民部(IRCC)发放旅行限制豁免书(travel restrictions exemptions letter),却在登机前遭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禁止入境,该女子质疑移民部和边境部门标准不一。有移民律师指出,边境服务局对能否入境有最终决定权。
在新冠疫情大流行下,加国政府封关,并在7月31日前实施旅行限制,绝大多数海外人士被禁止入境加国,但只有两类人士获得豁免:一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家人,二是在加拿大从事"必需工作"的人士。而这两类人士入境加拿大时,必须向边境官员出示移民部批准的入境证明文件。
近日,居住在越南胡志明市、持有新加坡护照的Tan小姐以团聚事由向移民部申请旅行限制豁免。虽然其同居男友持有的是临时工作签证,而非官方规定的公民或永久居民,但她亦得到移民部批准。
移民部在回覆的电邮上提醒Tan小姐,登机和入境时必须出示该封电邮;但声明能否入境,决定权在边境局。
本月8日,Tan小姐拿着旅行授权电子文件(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s,eTAs)及移民部的豁免书登机,准备与分离7个月的男友相聚,但在上机之前,航空公司告诉她,加拿大边境服务局认定其男友身分不能支持她在疫情期间入境。
Tan小姐说:"加拿大边境局说,移民部发给我的豁免书,并没有登记在加拿大移民系统中,要求我自行联系加拿大移民部处理。移民部告诉我可以入境,但他们无法对边境局的决定做什么。两个机构互相推卸责任。"
移民律师:决定权在边境人员
截至昨日,Tan小姐已困在胡志明市一周,她说:"我在越南的工作合约5月就结束了,在这里恢复国际航线前,我已等待了两个月。"
如无意外,Tan小姐一家短期内仍要面临分离。移民顾问吴海燕表示,不清楚移民部的决定,但有些情况下,即使当事人已到达加拿大,边境局仍有权因细则问题而禁止其入境。在是否批准外国人入境方面,最终拍板的机构绝对是边境局。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新闻仅为传播即时消息为目的,不确保内容准确或真实性,文章也不代表本网立场。如文章有错误或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联系邮箱:info@idomedia.ca
网友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