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广告
当前位置:首页 全部新闻 综合黄之锋等12名乱港分子被取消立法会参选资格

黄之锋等12名乱港分子被取消立法会参选资格

  • 2020-07-31 10:58:48
  • 来源:
  • 编辑:51温哥华
  • 0
  • 0

据多家港媒报道,被选举主任裁定提名无效的参选人,包括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梁晃维、何桂蓝、刘颖匡、郑锦满、杨岳桥、郭家麒、郭荣铿、郑达鸿及梁继昌。

香港立法会选举提名期将于明日截止,选举主任今日发信称,黄之锋、郭荣铿、岑敖晖等12人被裁定提名无效。对此,香港特区政府发文称,认同和支持选举主任就该12人作出提名无效的决定,并注意到选举主任已明确指出,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区是决定提名是否有效的核心问题。

据多家港媒报道,被选举主任裁定提名无效的参选人,包括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梁晃维、何桂蓝、刘颖匡、郑锦满、杨岳桥、郭家麒、郭荣铿、郑达鸿及梁继昌。

香港特区政府表示,根据《立法会条例》,立法会选举参选人须按照法定提名程序在提名表格签署声明,表示明确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而要求拥护《基本法》的意图,并非仅仅为遵守《基本法》,更需支持、推广及信奉《基本法》。

香港特区政府指出,该12名获提名人士因不符合《立法会条例》规定,被选举主任决定其提名无效。其他获提名人士的提名是否有效,选举主任仍在依法进行审核,不排除仍有部分获提名人士被选举主任决定提名无效。选举主任的决定旨在令选举能在符合《基本法》及其他适用法律下公开、公平、诚实地进行,与部分社会人士指称的政治审查、限制言论自由或剥夺参选权无关。香港特区政府全力支持选举主任依法行使法定职能;不会容忍任何针对选举主任的羞辱或恫吓。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警方等执法部门会跟进有关的恶意行为。

香港特区政府重申,尊重及维护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有责任执行和维护《基本法》,确保所有选举均在符合《基本法》及相关选举法律下进行。

免责声明:本网发布新闻仅为传播即时消息为目的,不确保内容准确或真实性,文章也不代表本网立场。如文章有错误或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联系邮箱:info@idomedia.ca

赞(0)

网友留言评论

2条评论
 
文明上网 礼貌发帖 0/300
声明:频道所载文章、图片、数据等内容以及相关文章评论纯属个人观点和网友自行上传,并不代表本站立场。如发现有违法信息或侵权行为,请留言或直接与本站管理员联系,我们将在收到您的信息后24小时内作出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