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当地时间27日,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孟晚舟的律师(辩方律师)用一天的时间继续对加拿大联邦警察(RCMP,或译为皇家骑警)警员温斯顿·叶(Winston Yep)进行询问。与26日相比,这位警员当天回答辩方律师的过程明显变长,似乎对每个问题都‘三思而后答’,声调也比昨日更低。尽管如此精心地选择答案,他还是在追问过程中被迫直接承认,是他用内容错误的宣誓书获得了法官的临时逮捕令。
根据加拿大的法律,警察逮捕任何人都要向法官申请逮捕令。在这个案件中,法官签发的是临时逮捕令,也就是主要依据警察的宣誓书来签发。为防止警察滥用司法权力,警察必须在宣誓书中向法官作出诚实的陈述。法官基于对这份宣誓书内容的信任来决定是否签发逮捕令。然而,如此重要的宣誓书,叶警员在这份宣誓书中却存在着形式和内容多方面的错误。
一、没有在宣誓书中向法官提供准确的内容
宣誓书中有一个关键的信息,就是孟晚舟是否与加拿大有关联。叶警员在宣誓书中说,孟晚舟与加拿大没有关联(no ties)。而辩方律师指出,孟晚舟不仅在过去的10年内,曾50多次往返加拿大,目前在温哥华有两处房产,还曾拥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对此,叶警员承认,“对于孟晚舟与加拿大没有关系这一点是我搞错了。”
二、明知宣誓书中有错误却不及时更正
叶警员承认,11月30日,也就是孟晚舟被捕前一天的晚上,他得知在自己当天下午签署的宣誓书中,“孟晚舟与加拿大没有关联”的陈述内容是错的。
辩方律师于是问他,他是否更正了这个错误信息?是否联系司法部的检察官寻求建议?是否与他的同事达利瓦尔(Dhaliwal)讨论怎么补救?是否向自己的上司詹妮(Jane Vander Graaf)报告,并申请推迟执行逮捕令?叶警员的回答都是没有。辩方律师又问他,如果在他签署宣誓书之前,他就知道孟晚舟在温哥华有房产,是否会把这个信息补充到宣誓书内容里,他说他会的。也就是说,叶警员明知自己的宣誓书存在内容错误,却连用四个“没有”承认他不想采取任何更正或者补救措施。
三、违反逮捕令的建议竟然“不知道谁提出的”
叶警员承认,改变在飞机上逮捕孟晚舟的建议是他提出的,但是当辩方律师问他,因为什么提出这个建议时,他回答说,是因为边境服务局的人暗示这属于他们的司法管辖权。然而,当律师问边境服务局的哪一位提出这个暗示的时候,叶警员却回答不出来。辩方律师追问他,是否真的有人说过这个暗示的时候,叶警员又改口说,当时是他自己那么理解的。
也就是说,对于违反逮捕令如此重要的决策,竟然成了“查无实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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