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象州50多岁的李先生生病住院,出院后,邻村好友赴家中看望他,在得知李先生身体不适后,好友主动提出为其按摩,不料按摩后李先生竟然猝死家中。其家属认为按摩者动作不规范,导致李先生的死亡,于是报了警。
李先生的儿子说,他的父亲是9月1日下午去世的。父亲的死亡与他的朋友脱不开关系。
象州县公安局水晶派出所教导员 覃占恒:报警人称,其父亲瘫痪在家,韦某师到家看望并帮他父亲按摩,后面导致死者死亡。
接警后,警方立即赶往现场展开调查。
李先生的儿子回忆,当天下午他外出买东西,回到家时发现家里来了两位客人。
李先生儿子:
应该是下午四点多左右吧,我回来就看到两个人在我家,我问我妈,她说他们是过来看望我老爸的。
这两位客人都是李先生的好友,其中一位正是韦某师。探望过程中,韦某师看到李先生的腿脚不便后,便主动提出要为他按摩。
象州县公安局水晶派出所教导员 覃占恒 : 韦某师提议让其帮死者按摩,可能病情会得到缓解,以后还有可能可以下床走路,死者同意后,韦某师就开始帮死者按摩。
李先生儿子 : 按摩没多久,我看到我老爸不对劲,就跟韦某师说我父亲全身冒冷汗了,然后他说没事的。
可就在韦某师为李先生按摩后不久,李先生的儿子却发现他的父亲似乎有些异常,于是赶紧让韦某师停止按摩行为。
李先生儿子: 我老爸在楼上按完摩下来到一楼,就开始喘气,呼吸声很大, 呼吸显得很困难,我看到情况不对,就拿了些热水给他擦一下身子,哪知道他情况越来越不对劲,我就打了120,然后没多久我老爸就开始翻白眼了,等到救护车来的时候,医生说人已经去世了。
李先生的突然离世让其家人手足无措,他的儿子想起在按摩过程中,韦某师似乎用了十分粗暴的按摩手法,父亲很有可能就是被按摩致死的。
想到这,他立即找到韦某师向韦某师讨一个说法。
李先生儿子: 出事当天,我问 韦某师怎么办,他说要钱他是没有的,大不了去坐牢。
于是,李先生的家人选择了报警。警方立案侦查后,将案件移送象州县人民检察院。责任在谁?
由于双方在担责和赔偿等问题上一直协商不下来,最终选择对簿公堂。那么李先生的身亡与按摩之间是否有关?这是一起意外事故还是过失致人死亡案呢?
2020年9月1日,象州县人民检察院以韦某师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向象州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11月5日,象州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鉴定意见。
公诉人: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9月1日,被告人韦某师在象州县水晶乡看望被害人李先生时,明知李先生身患重病,即按摩会使其产生剧烈疼痛感的情况下,仍然持续对其实施按摩行为,最终引起其猝死,后经柳州市金鼎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为,李先生因心肌梗死而发生猝死,李先生的多处皮肤挫擦伤及右阴囊肿胀、出血,是造成李先生死亡的诱因。
公诉机关认为,虽然被害人李先生的死亡原因是因心肌梗死而导致的猝死,但不可否认的是被害人李先生是因为被告人韦某师的按摩行为,导致其身体发生了应激反应从而促使其猝死。所以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被告人韦某师的刑事责任。
此外,李先生的家属及诉讼代理人也出庭提出诉讼请求,其家属和诉讼代理人认为,被告人韦某师在按摩时收取了家属的200元费用,是一场有偿的诊疗活动,因此其行为构成了非法行医罪,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要求被告人韦某师进行民事赔偿,赔偿金额750162元。
庭审现场
诉讼代理人:本案中,被告人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而不是过失,因为在认识因素上,被告人因自己缺乏行医技能而无控制病情发展的能力是明知的,并在治疗过程中病人出现的不良反应是明知的,所以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在应知因素上,对病人的伤残、死亡采取了漠然视之、听之任之的放任态度,据附带民事原告人了解,被告人此前经常在社会上到处游荡,过着游医生活,只是由于在2018年因犯罪被关押而中断,被告这一类游医的行为既侵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也侵犯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所以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
面对指控,被告人韦某师及其辩护人则辩称,该案中被害人李先生系心肌梗猝死,按摩并不是导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且事发时家属在现场也有帮忙按摩、背抬被害人李先生下楼等行为,所以被害人李先生死亡应该是多方因素造成的,韦某师的按摩行为和被害人李先生死亡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所以被害人李先生死亡应该属于意外事件。
庭上,控辩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三方展开激烈辩论,各执一词,并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鉴于各方争论激烈,原告方甚至当庭表示不接受和解。因此合议庭经过讨论后,宣布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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