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 疫情大流行改变了加拿大人的生活、工作、访问信息和彼此联系的方式,使数字技术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加拿大联邦政府致力于确保加拿大人在这个数字空间中进行互动之时,可以相信他们的个人信息是安全有保障的、他们的隐私是得到尊重的。
11 月 17 日,联邦创新、科学及工业部长贝恩斯(Navdeep Bains)阁下引入了《数字宪章实施法 2020》,此法案将对私营业界中保护个人信息的框架进行现代化。
这项立法采取了多项重要步骤,以确保加拿大人将受到现代化、回应现实之法律的保护,而创新型企业也将在科技不断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因为规则明确而从中受益,其中的步骤包括:
当加拿大人的个人信息被商业公司处理时,要提高控制和透明度;
赋予加拿大人自由权利,可以将其个人信息以安全方式从一个组织转移到另一个组织;
确保加拿大人有能力要求公司销毁其个人信息;
授予隐私专员(Privacy Commissioner)广泛的命令制定权,包括强迫某个组织遵守指令的权利,以及命令公司停止收集数据或使用个人信息的权利;
确保在 G7 隐私法中最严厉的罚款处罚-对最严重的罪行可以最高处罚其收入的 5%或 2500 万元(以较高者为准)的罚款。
拟议的《数字宪章实施法 2020》在公民、公司和政府之间构筑了互信和透明的基础,同时确保创新业者和工商业受益于规则清晰的现代化框架。
拟议的法案是全面改革加拿大隐私框架的第一步。加拿大联邦政府还提议将《隐私法》现代化,该法适用于联邦公共部门,由加拿大隐私专员负责监督。
引述
联邦创新、科学及工业部长贝恩斯(Navdeep Bains)阁下:
― COVID-19 疫情大流行加速了数字化转型,改变了加拿大人的工作、访问信息、获取服务以及与联系亲人的方式。这种转型使人们越来越关注隐私问题,以及公司如何处理加拿大人的个人数据问题。在加拿大人越来越依赖科技的时代,我们需要建立一种体系,让民众知道自己的数据会被如何使用、在何处得到他们的控制。为了使加拿大成功,为了我们的公司能够在新的现实情况中不断创新,我们需要一套建立在清晰规则和严格执法之互信基础上的体制。此次立法,就是我们朝着实现这一目标迈出的重要一步。‖
事实简要
《数字宪章实施法 2020》将推进《数字宪章》及其十项原则。
加拿大隐私专员办公室(Office of 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of Canada)将继续监督全国各组织对隐私法律的遵守情况,并有权发布命令并就行政罚款提出建议。
将创建一个新的―个人信息和数据保护审判庭‖(Personal Information and Data Protection Tribunal),以实施这些行政罚款,并听取对有关裁决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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