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对玛纳斯县公安局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万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2002年6月的一天,务工人员万某某从玛纳斯县到石河子市“老街”准备去嫖宿,但由于石河子市加大了“扫黄打非”力度,万某某未能如愿。
万某某便搭乘女司机杨某驾驶的出租车从石河子市返回玛纳斯县,期间为琐事发生争执,万某某遂采用暴力手段将杨某杀害于玛纳斯县头工乡楼南村老破城子内。
事后,万某某先后潜逃至河南老家及新疆哈密市以打工为生,直到今年10月被公安机关抓获。
潜逃期间其一直使用他人身份资料进行务工,隐匿本人真实身份,以此逃避刑事处罚。
该案件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迅速组织干警提前介入,并向公安机关提出引导侦查建议。
案件提请逮捕后,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万某某故意非法剥 夺他人生命,涉嫌故意杀人罪。为有力打击犯罪,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从快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万某某。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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