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9日,加拿大联邦政府提出建议修订《所得税法》的《筹款动议公告》,2020纳税年度起加拿大人的基本个人免税额(BPA)将逐年上调至2023年的$15,000。2020纳税年度纯收入不超过$150,473的加拿大纳税人的BPA将从$12,298提高至$13,229。
举个例子,假设你2020年的应纳税收入为$45,000,按照15%的联邦所得税税率计算,需要缴纳$6,750的所得税。如果在应纳税收入中扣除基本个人免税额,你的联邦税将因此减少$1,984至$4,766。
什么是基本个人免税额(BPA)?
基本个人免税额BPA是一项不可退税(non-refundable)的税收抵免,面向所有在加拿大生活和工作的个人。BPA的设计理念是为所有应纳税收入低于BPA的个人提供联邦所得税全额减免,同时为应纳税收入高于BPA的纳税人提供部分减免,从而达到减税的目的。这里所谓的不可退税,指的是如果你的税收抵免总额高于所得税额,差额不予退还。
简单来说,这项税收抵免优惠是可以被“浪费的”,相当于如果你的应纳税收入低于BPA,就无需缴纳所得税,但政府不会因此给你退税。
加拿大每年的BPA是多少?
2020年,BPA上限从$12,298提高至$13,229,但仅限于纯收入不高于$150,473的个人。另外,纯收入在$150,473至$214,368之间的纳税人,BPA的上调幅度将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增加而逐步减少。如果你的纯收入高于$214,368,新政不再适用,你的BPA将维持在$12,298。
此外,到2023年,BPA上限将提高至$15,000,期间每年的BPA如下:
2021纳税年度为$13,808
2022纳税年度为$14,398
2023纳税年度为$15,000,此后与通胀率挂钩
因为纯收入过高而无法享受新政的个人将继续按照现有BPA报税,而现有BPA金额每年将继续根据通胀率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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