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家庭暴力事件持续上升,有不少受害人因不同原因,未能离开施虐者或脱离家庭关系。有家庭事务律师表示,现行的家庭法律提供全面的保护,但还要看执法人员如何处理个案。目前,受虐的妇女需要更多家庭支援,施虐者因心理和情绪上出现问题,应该长期监察以确保他们不会重犯。
Citynews引述2019年警方资料显示,加拿大超过22,000名儿童及青少年,经历过家庭暴力事件,较前一年的19,000人有增加趋势。据安省家庭外展协会的数字显示,本国有660,000名18岁以下儿童,他们最少有一名酗酒的父母;每5个案中有3个是女童。
该报道访问当事人美亚(Maya),在她的成长经历中,经常目睹酗酒的父亲醉后虐打母亲。每次报警求助,父亲3次因此入狱,然后重回家里居住,她不明白父母为何仍在一起,也无法避免虐待的事情继续发生,感到现行的支援未能提供足够的保护。
受虐妇女需要更多家庭支援
家庭事务律师黄严焕卿表示,现行家庭法例能够全面的保护,但要看执法人员处理的态度。有些情况警察接获求助,上门见没有人受伤,只会口头警告了结,有时会拘捕施虐者。如果家庭有未成年子女,便会通知保护儿童会,派人员进行评估以决定暂管儿童,有时可能对父母提出严格的要求,令当事人感到烦恼和困难。
她称,有时施虐者被捕,但警方太忙没告知受害人对方已释放,直至对方回到家里才吓了一跳。有些受害者透过律师或社工的帮助,申请禁制令不容许施虐者接触当事人。但禁制令只限3至5年,其后让施虐者回家团聚。
黄严焕卿指出,有时法庭判施虐者上课,学习控制情绪,合格后可以重新与家人同住。其实,这类施虐者本身有心理及精神健康问题,单凭10堂的教育课程,难以改变他们虐待行为,必须进行长期监察是否已经改过。因此,不少受害者面对虐待情况,不想报警求助,担心事后对方采取报复行动。
她说,有些被虐妇女可能因为宗教或文化的原因,无法与施虐的丈夫离婚。有些因为经济问题,难以独力生活,宁愿继续与对方同住。现时对单身母亲提供的福利金算足够,但对于育有多名年幼子女的,则需要更多的支援服务,让她们送子女上学或往超市购买食物和用品,以及有人代为照顾年幼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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