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行政长官林郑月娥3月30日发表以下声明:
我和特区政府管治团队坚定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建立一套符合“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符合香港实际情况、落实“爱国者治港”的政治体制。
我和特区政府将全力以赴依照新修订的附件一和附件二推动修改本地相关选举法律的工作,并做好公众解说,让更多香港市民认同完善选举制度的必要性、迫切性,支持有关工作。待立法会通过有关的选举条例后,特区政府会按序、有效地依法组织和规管相关的选举活动,贯彻落实新选举制度。
我会带领管治团队继续履职尽责,坚持依法治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确保香港大局稳定。我深信完善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可有效解决近年香港社会泛政治化和内耗不断的困局,有助切实提高特区治理效能。特区肯定能用好自身的独特优势,并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拓展经济,改善民生,确保“一国两制”行稳致远、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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