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纪委监委5月20日消息,郑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东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河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政知君注意到,于东辉担任郑州中院院长期间,曾审理过“大老虎”乐大克(系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2016年12月在郑州中院获刑13年)、武长顺(系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公安局原局长,2017年5月在郑州中院被判死缓,且终身监禁)等。
在法院系统工作多年
于东辉,男,汉族,1966年8月出生,今年55岁,山东莱州人,1986年1月参加工作,198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法律硕士。
公开资料显示,于东辉早年曾在组织系统工作,之后到了政法系统。
1986年1月至2001年3月,于东辉历任台前县委组织部干事、副科级组织员、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台前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正科级审判员。
2001年3月,于东辉履新濮阳县人民法院院长,两年多后(2003年11月)履新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9年7月,他成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012年4月任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4年2月,于东辉履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在这个岗位上工作4年。
2018年9月,他成为郑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曾审理乐大克、武长顺等“老虎”
在担任郑州市中院院长期间,2015年5月,于东辉曾为郑州两级法院干警上了题为《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深入推进法院作风建设》专题党课。
他在课上称,要从修身不严方面、在用权不严方面、律己不严方面、谋事不实方面、创业不实方面、做人不实方面六个方面查找“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
他还希望,法院干警要“做到对党忠诚、要做到做人干净、要做到勇于担当”,但讽刺的是,他自己却没有做到。
政知君还注意到,于东辉担任郑州市中院院长期间,郑州市法院曾审理了一大批贪官。
比如,2017年,于东辉在作工作报告时说,审理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16件367人,其中厅级以上8人,处级21人。
报告中提到,以受贿罪判处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乐大克有期徒刑十三年,以贪污、受贿罪判处河南省水利厅原副厅长王建武有期徒刑十年,以受贿罪判处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原台长李新全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
2017年3月29日,备受关注的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单位行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案在郑州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多说几句。
乐大克长期在国家安全系统任职,2015年6月被查,是十八大后西藏自治区首个落马的“老虎”。
2017年5月,武长顺在郑州市中院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单位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被判死缓,且终身监禁。
公开报道显示,武长顺是十八大后天津首“虎”,也是继白恩培(云南省委原书记)后第二个被判死缓终身监禁的“老虎”。
政知君注意到,当年审理乐大克、武长顺的审判长,就是时任郑州市中院院长的于东辉。
被女商人举报索贿
今年4月7日凌晨,社交网站上一则实名举报视频引起公众关注。河南隆庆祥服饰总裁姜书敏在视频中举着自己的身份证件,实名举报郑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于东辉在任郑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期间,向隆庆祥公司索贿“六七千万的三分之一”,实收近500万,其中包括现金200万元、100克的金条20根、虫草9斤(价值180万元),以及于东辉个人与家庭在北京花费的32万余元。
姜书敏在视频中晒出一段通话记录,佐证上述举报内容。姜书敏自述,隆庆祥服饰在郑州的一块地皮融资受阻,被强制拍卖,该地皮市值20亿左右,但却被7亿元拍走。公司为挽回损失,找到时任郑州市中院院长于东辉“主持公道”,但却被其直接索贿。
视频发出第二天,4月8日,大众网发文称,针对隆庆祥公司总裁网上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河南省委政法委会同省纪委监委等部门正在依法依纪展开核查。
4月9日凌晨,河南省高院发布通报,就上述案件有关审判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公布,并表示,“上述案件的审判、执行情况,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配合省有关部门核查。”
此外,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九督导组目前正在河南进行督导。根据官方披露的消息,担任督导组组长的是姚增科(现任江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副组长是曾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副部长级)的刘跃进。4月1日,姚增科与河南省委书记王国生见面沟通,通报督导任务和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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