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加通社报道,加拿大税务局(CRA)表示,去年有数万自雇人士只要符合一些特定条件,就不必退还他们已经领取的联邦紧急福利津贴(CERB)。
(Global News)
CRA说,对于自雇净收入(net self-employment income)不到$5,000的纳税人,这些条件包括他们已经提交2019年和2020年的纳税申报表,以及在申请福利之前的12个月内,其自雇毛收入(gross self-employment income)达到$5,000元或更多。
他们还必须满足政府为制定CERB计划的所有其它条件,去年加拿大政府为大流行开始之后上半年收入暴跌的工人每周支付福利津贴$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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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估计,大约有30,000人将不必退还他们已经领取的CERB款项,这相当于$2.4亿元的收益,或平均每人约$8,000元。
2020年年底,不少自雇人士收到CRA来信,称他们的收入没有达标,不符合申领CERB,因为他们是按毛收入$5,000元算的,而政府的要求则是净收入$5,000元,因此拿了钱的纳税人要把这笔钱——其中很多人最多领了$14,000,退还给CRA。
据悉,CRA当时发了441,000封要求自雇人士退钱的信件。
有税务律师指出,虽然CRA在提到自雇收入时,通常是指净收入,但一般纳税人很容易被毛收入和净收入搞糊涂,因此这是CRA在最初发布申请规则时,没有把这个关键的标准阐述清楚。
实际上,CRA接受了这个教训,在CERB结束之后,联邦发放新一轮福利——加拿大恢复救助金(CRB)时,CRA就把资格和标准说得透彻清晰,直接说是净收入,就完全避免了在发放CERB时,申请者所遇到的麻烦。
在阐述CRB的资格及申请标准时,CRA明确指出,自雇申请人应该查看其净收入。其官网还写道:“自雇收入是您的收入减去为赚取收入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但是有些自雇人士在接到CRA的来信之后,认为自己不符合资格,于是向税局退还了这笔钱。
CRA表示,已经向税局退钱的自雇人士约有6,500人,现在税局会把钱再退还给他们,估计总数为$5,200万元。
退款申请现已开始,CRA表示会从6月中旬开始支付退款。
(参考链接:https://www.cp24.com/news/cra-estimates-30-000-self-employed-people-may-not-have-to-repay-cerb-1.5445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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