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报导,人大常委会7日下午举行第1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草案)》审议结果报告。该委员会认为此草案报告较成熟,建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报导指出,一段时间以来,“某些西方国家出于政治操弄需要和意识形态偏见,利用涉疆、涉港等各种借口,对中国进行造谣污蔑和遏制打压,依据其本国法律对中国有关国家机关、组织和国家工作人员实施所谓‘制裁’,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中国政府对这种霸权主义行径予以严厉谴责”。
报导说,“未来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反对西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今年以来,中国政府已多次宣布对有关国家的实体和个人实施相应反制措施。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报导说,今年全国“两会”前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与社会人士提出建议,认为必须制定专门的反外国制裁法,为中国依法反制外国制裁措施提供法治支撑与保障。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于是负责起草事宜并形成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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