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人大常委会昨(7日)已听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及相关报告。出席会议的港区人大常委谭耀宗拒绝透露草案内容,声言要待周四(10日)下午会议结束后才可公布细节。
本身被美国制裁的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今(8日)早出席会议前表示,欢迎和支持国家制订反外国制裁法,认为是为中国的反制裁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强调反制裁代表中国并非先发制人,而是面对制裁时作出应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美国和欧洲在过去一段时间均有向中国发出制裁,中央电视台引述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办公室指出,这些制裁是“某些西方国家”的政治操弄,藉新疆和香港问题污蔑及打压中国,实际是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中国除严厉谴责这种霸权主义行径外,还向相关国家的实体和人员实施相应反制措施。但为了给反制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人大常委会遂拟订草案,为“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等”作出应对和防范风险制订法律“工具箱”。
人大常委会4月时已审议草案初稿,报道指,与会者普遍赞成制定反外国制裁法,并提出修改建议,昨由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沈春耀提交草案第二审议稿及报告。
中国战略分析智库研究员邓聿文接受香港电台访问时表示,立法代表反制是国家行为和全民意志对抗西方,但具体的反制操作将与现时的相若。另外,中国政治评论员吴强指出,中国在草案通过后,将奉行“对等反制”原则,向外国个人、机构和国家等层次实施限制贸易、市场和相互合作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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