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治文华人被坑惨! 有PR还要付$24万外国买家税
提起大温房市,外国买家税(foreign buyer tax)一定是所有华人心中的痛。没移民的都在发愁,移了民的以为高枕无忧了,其实可不一定。家住列治文的杨女士就经历一场外国买家税噩梦。杨女士是永久居民,她的前夫何先生是中国居民,何先生持有她买的房子的1%的占比,而政府竟然要求她支付100%的海外买家税。
2017年,杨女士在列治文购置了她的自用房。 但是贷款的时候,杨女士一个人的信用不够,就使用前夫何先生当了贷款担保人, 最终房子以160万的价格成交,而前夫何先生拥有1%的权益。 就是这1%,把杨女士害惨了。 BC省财政厅要求她支付这栋房100%的海外买家税,高达$237,000加元。 杨女士觉得这非常不合理,自己占有99%,外国人只占有1%,那么她应该只付那1%的外国买家税才对。 于是她写了一封反对信提交给了政府。 她认为,这栋房子是自己的自用房,前夫是被银行弄的没办法了才找来当担保人的。 “我的丈夫,何先生,只是我的贷款担保人,这所房子是我的主要居所,我有PR卡,自从买了这个房子之后我一直住在这里!”
2016年,BC省自由党提出了海外买家税,要求非居民在购买大温房产的时候支付一个15%的税。 2018年NDP上台之后,将这个数字改为了20%,并且扩大了范围。 对于杨女士来说,20多万的海外买家税不是小数目,她坚持上诉要和NDP财政厅讨个公道。 财政厅审计员Devon De Wynter表示:“尽管你不是外国人,但是没有证据证明你不是在帮外国人持有一部分财产。” 同时,他要求杨女士提供当时的银行流水,买房时有一笔超过514,000加元的银行汇票汇入杨女士的账户,这笔汇票的来源可疑。 Devon还说:“你曾经告诉你的同事,买房的部分款项是你前夫支付的,但是你跟我们汇报的时候把故事改成了你从你姐姐那借的钱。请你澄清这些问题。”
BC省的官网,在申报你的转让税(File Your Property Transfer Tax)一页有一句这样的话: 以下人不能被豁免:一个在加拿大纳税的加拿大居民帮外国人持有财产,帮他收益。 (including examining circumstances where Canadians, as taxable trustees, hold property in trust for a foreign entity or are trustees where a beneficiary may be a foreign entity.) 其实,杨女士已经在2018年将这栋列治文的房子以142万加元出售,她已经用200万加元在列治文新买了一套房子,这次没有担保人。 现在杨女士已经将此案告上了BC省最高法院。 在她的民事诉讼通知中,杨女士表示自己的母语是普通话,无法用英文出庭。 目前杨女士正在等待开庭审理,外国买家税应该怎样征收,你怎么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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