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德州州议会最近通过一条新法例放宽枪支管制,允许二十一岁以上的德州公民,毋须持有执照,也可在公众场合携带手枪,只待州长签署便正式生效。
华文媒体报道这类新闻,字里行间流露出一副不可置信看西洋镜的态度,但同类法案,美国其他州早就通过,德州其实不算先锋。只是在美国五十州之中,以保守文化传统,捍卫立国原则而言,德州一向被视为“红州”的代表,比较瞩目而已。
德州议会一反当今左派政客,尤其是前总统奥巴马,主张严控枪支的潮流,放宽管制,撤销领取持枪牌照的门槛,包括撤销手枪买家的背景审查,或者训练记录。
能通过这样的法案,首先是对辖下公民质素非常有信心,只要年满二十一岁,理应是心智健全的成年人,拥有足够的判断力,面对危险能够适时拔枪自卫,勇敢还击,而不是惊慌失措,方寸大乱,在全世界范围来看,能够做得到这一点的人,就已经是极少数。
因为枪支是美国文化的一部分,美国电影创立“西部片”类型,为其他国家所不能仿效。因此在华文媒体看来,如果人人有持枪权,有如回到西部牛仔的拓荒时代,是“开历史倒车”,但从另一个角度,保留西部牛仔精神,如同守卫文化传统,为何一定是退步?
美国有美国的国情,德州有德州的民情,按照左派推崇多元文化的政治思潮,也应该予以包容和尊重:德州人视佩枪为随身用品,但从来没有摸过枪的外国人,认为新立法是“疯狂大解禁”,道理有如外国人吃皮蛋,视为魔鬼食品,但中国人丝毫不以为然。
美国中西部腹地幅员辽阔,小镇有强大的自治传统,地方治安长期依靠民兵团体(posse),即使在十九世纪,女性也可加入,开枪不在话下。持枪是美国宪法赋予的公民权,但前提是尊重“法律与秩序”(law and order)的社会共识,而有理由相信,绝大多数持枪的公民,不会随便开枪滥杀无辜。
的确,美国时有疯狂枪击案,没收枪支,只是夺走公民自卫的武器,永远也不可能消除流氓作恶的可能。允许公民持枪,到底是增加了社会治安风险,还是增加了对宵小贼匪的阻吓,是上佳的辩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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